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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08 15: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李溪环 字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和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鲁价格二发 〔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我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12月18日前反馈至365娱乐场。   

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52号365娱乐场收费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传真:0631-5231727。

电子邮箱:whswjj@126.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附件1:

365娱乐场 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和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鲁价格二发 〔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扎实做好按病种收付费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病种范围及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价格〔2017〕68号公布的320个病种目录,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确定对167个西医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同时,为做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衔接,考虑分级诊疗要求,对相关病种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详见《威海市第一批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标准表》(见附件)。

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按病种收付费标准的,结余部分作为医疗机构的医务性收入,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二、加强按病种收费的进出管理

(一)按病种收费标准是按一般临床路径核算确定的,各医疗机构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前提,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以及各病种临床路径的相关规定执行标准化治疗方案。凡符合属于各病种临床路径“进入标准”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要将疾病主要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符合病种标准的病例全部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不得以实际发生费用高低作为纳入和退出的标准。

(二)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出现并发症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价,按程序经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后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并告知患者或患者亲属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理由,其费用按项目标准结算。

三、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

各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各级价格、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衔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定额结算制度在激励医疗机构控费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价格、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病种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外地驻威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威海市第一批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标准表

 

365娱乐场 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自2013年底我市被确定为山东省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市以来,我们将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作为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与卫生、医保部门通力协作,于2014年4月起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对7个骨科病种实行最高收费标准管理,将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标准上调至3800元,进一步激发医院及医务人员选择中医疗法的积极性。

2016年至今,我们又将试点病种扩大至39个,全部实行按病种收费。据测算,39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标准在2900到21300元不等,平均只有西医收费水平的89%,其中手术费上调后的13个骨科优势病种单病种收费标准只有西医收费水平的78%,仍有较大的价格优势,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医保基金负担减轻、医疗机构利润增加、中医优势得到发挥”等多方共赢的效果。去年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办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交流会,我市的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作为全国4个典型之一进行了推广交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

今年,按照省市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我市要进一步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为此,我们自8月份开始着手开展按病种收费有关调研论证,为下步工作提供思路。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起草依据:《国家发改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省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鲁价格二发 〔2017〕112号)以及《威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规定。

(一)调查研究阶段。为扎实推进我市按病种收费工作,进一步做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衔接,今年8月份以来,我们先后数次征求有关部门及医疗机构意见,并走访了部分医疗机构,通过采取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及建议若干。

(二)修订完善阶段。根据前期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11月中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医病种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草稿),确定按病种收费的病种范围及收费政策。12月6日又召开按病种收费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征集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草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明确试点病种及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的320个病种目录,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结算病种,确定对167个西医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同时,根据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参照按病种付费标准,考虑分级诊疗有关要求,对有关病种收费标准进行明确。

(二)加强按病种收费的进出管理。凡符合属于试点病种临床路径“进入标准”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要将疾病主要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符合病种标准的病例全部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不得以实际发生费用高低作为纳入和退出的标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出现并发症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价,按程序经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后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并告知患者或患者亲属退出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理由,其费用按项目标准结算。

(三)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价格、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衔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定额结算制度在激励医疗机构控费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价格、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按病种收费监督评价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病种费用变化、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四)明确文件执行日期及有效期。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外地驻威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65娱乐场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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